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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作为侵权的几种表现

德州中公教育 2021-03-21 15:37:2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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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法》、《未成人年保护法》的规定,教师负有保护学生的法定义务。如果教师没有积极履行保护职责或阻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即构成不作为侵权。教师不作为侵犯行为的表现主要有:

①对学生身体状况关照不力 

即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注意。例如学生患有心脏病,不能进行剧烈运动,教师从学生体质健康卡中知道此事却要求该生参加篮球赛就是不适当的。

②教师对生病或者受伤学生救护不力 

即教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没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救治措施,而是消极地不作为,致使学生的疾病或者伤害因为迟延治疗的原因而加重。

③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 

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了专业规范,包括对特定工作岗位工作期间的要求,例如实验室教师在组织实验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教师在此特定的时间应当进行巡查,体育课教师在学生进行危险动作(如“跳马”)时应在旁指导和保护等等;在特定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的操作规程,如体育课应当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首先组织学生热身,活体解剖课应当对解剖动物进行固定,对某一教学活动的危险性和注意事项事先说明等等。如果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④未制止学生的危险性行为

《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教师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职责期间,发现学生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管理就是以强制性手段,在学生行为出现危险性时,对其进行控制约束,制止危险倾向的发展,如发现学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未及时予以暂扣,发现课间活动集体活动的秩序出现混乱没有对学生行为进行约束等。告诫则是教师在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而其本人没能认识的情况下,向其指出行为的危险所在,要求其不要继续进行此类活动,如发现学生在课间、课外活动中经常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应予以指出并加以纠正等。制止则是教师在发现学生正在进行危险性活动,采取措施中断学生的行为,以避免伤害后果的发生,如发现学生玩耍超出了正常范围,发现学生之间有打斗或其他暴力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强制其停止等。

⑤未及时向学生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 

教师发现或知道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监护而发生伤害。

⑥发现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 

《教育法》第73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体育教师明知学校操场上篮球架已不牢固有倒塌的危险,却不采取措施,也不报告维修以至倒塌砸死学生。这种情况就应该追究该体育教师的刑事责任。

【例题再现】 

(单选题)体育课练习篮球的过程中,体育教师梁某看见学生郑某进行危险动作时,未上前指导保护,导致郑某左手骨折。该体育老师的行为( )。

A.侵犯了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B.属于不作为违法侵权

C.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D.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教师的侵权行为。A选项,人身自由权: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C选项,人格尊严权: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D选项,隐私权:学校和教师有义务保护学生私人、不愿或不便让他人干涉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信息或生活领域不被他人所知的权利。综上可知,ACD不符合题干,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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