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查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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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简章》要求,现组织实施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5月19日
集合地点: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东风西路纺织大街55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费用
初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在体检中遇到疑难问题时,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妥善处理。对于难以确诊的疾病,医院可组织专家做进一步的检查。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情况做出是否符合体检标准的明确结论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体检费用:男生每人390元,女生每人395元。
四、有关要求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和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作主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于2021年5月19日早晨7:30到达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分组列队,关闭手机,交本组工作人员保管。
(二)工作人员清点人员,核对身份证。
(三)发放已注明编号的体检表(体检编号作为考生体检的唯一标识,请考生牢记),由考生本人将照片贴在体检表相应位置(不得在体检表填写个人姓名等信息,或做任何标记),然后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
(四)在体检过程中,考生严禁向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本组工作人员除外)透露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八)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九)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招聘单位和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待身体条件允许时,再进行体检。在此期间,保留资格,暂缓聘用。
(十)所有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电子健康码”绿码。
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德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紧缺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查体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sjyy.com/job/5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