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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常见违法行为及其预防

德州中公教育 2021-03-21 15:01:53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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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违法行为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中,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所做出的侵害学生权利、违背教师职责的行为。教师的违法行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学校教育管理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一、教师常见违法行为 

(一)体罚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近年来一直强调禁止体罚,但体罚现象依然较多地存在于教育教学的实践当中。体罚行为既包括教师殴打学生、命令学生互相殴打等直接的体罚行为,也包括罚学生长跑等变相的体罚行为。教师实施体罚行为,根据其不同的情节,分别承担以下几种不同的法律责任:

(1)对于情节轻微者,由学校对相关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行政处分;

(2)对体罚学生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在体罚现象中,教师容易触犯的罪名是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罪;

(3)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在以上三种责任中,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由教师本人承担,但民事责任则由学校承担,因为体罚是典型的学校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二)常见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及变相体罚,但是目前这个问题在我国中小学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体罚及变相体罚就是针对学生身体进行惩罚的行为。衡量某个教师的行为是否是体罚或变相体罚,要把握好两个关键的要素:一是是否以惩罚为目的;二是是否直接针对学生身体。体罚的形式一般是教师直接针对学生身体的殴打、罚学生互相殴打等。而变相体罚则有更多具体的表现形式,例如罚站、罚跪凳子腿、罚跑步、罚成百上千遍抄作业、罚打扫卫生、罚禁闭、罚吃脏物等。体罚学生造成的伤害往往超出教师的预期。由学校保护于体罚的对象是非常脆弱的未成年人,其身体、心理都没有发育成熟,教师的行为可能导致伤害学生身体的后果。此外比身体伤害更为严重的是,在体罚案件中,出现了大量的学生癔症或心因性精神障碍等心理疾病。这些疾病造成的影响可能伴随学生终生。

二、预防教师违法行为 

(1)预防教师违法行为的关键是赋予教师合法的惩戒权

学校教育是可以离开惩戒?答案是否定的。没有惩戒,学校就难以保障正常的课堂秩序;没有惩戒,就难以矫正部分学生的恶习。未成年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过程中,此时,他们对是与非、对与错常常没有正确的理解,而且自制能力也较差,所以此时教帅有责任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惩戒。这也会使学生明白,遵守规则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生存的必备品质。

(2)教师应正确区分合法的惩戒权与体罚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规行为施以否定性的制裁,避免其再次发生,以促进其合规行为的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而体罚属于一种造成学生肉体和精神痛苦的侵权行为。其区别的关键在于对学生处罚的内容、方式、数量的不同,即惩戒一定以合法的手段进行。在理论界,普遍认为以下一些惩戒方式是合法和可行的:

①语言责备。主要针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学生行使;

②书而检查。责令违纪的学生写下书而检查,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省。另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其在一定范围内当众检查;

③点名批评。可以在班中或全校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点名批评;

④剥夺特权。可以对违纪的学生采取剥夺一些与受教育权无关的特权,如参加课外小组、公益活动等;

⑤增加作业。对贪玩并不认真写作业或者成绩差的学生可以增加其作业量,但增加量不宜过大,应给其留出必要的休息、娱乐时间;

⑥隔离措施。责令学生坐到教室的特定位置,以防止其扰乱其他学生,或者由教育处或班主仁将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的学生带离教室,单独教育。

【多选】下列属于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是( )。 

A.侮辱谩骂学生 B.让学生打学生

C.不让学生进教室听课 D.考试不及格罚款

E.罚跪

【答案】BE。解析:本题考查体罚与变相体罚的表现。教师应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权,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行为既包括教师殴打学生、命令学生互相殴打等直接的体罚行为,也包括罚学生长跑等变相的体罚行为。因此BE选项符合题意。

A选项,属于侮辱学生的行为,不符合题意。

C选项,属于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不符合题意。

D选项,属于侵犯学生的财产权,不符合题意。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E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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