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招聘93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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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是直属于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医疗集团。目前医院在职工1600余人,编制规划床位数1400余张,是省内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结石病防治中心、山东省互联网医疗试点单位、中国ERCP技术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中国医师协会ERCP医师培训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高级岗位9人,中级岗位54人,初级岗位3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55周岁以下(196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医疗类、综合类岗位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中级护理类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初级护理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根据鲁人社字〔2020〕44号文件的精神,应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不能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的,可做出个人承诺,先报名应聘,后续在试用期内取得并向医院提供,未按照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的应聘人员,医院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需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资格等,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主管部门网站(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面向初、中级招聘的岗位自本报名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截至10月22日下午17:30)。
面向高级招聘的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官方网站(),点击链接填写《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②现场确认:填写完《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工作日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山东省立第三医院行政院区一楼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
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扫描汇总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
报名材料:
①具有本人手写签名的《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经注册人员需提供执业证书)、身份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④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3)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医院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组织笔试、面试工作。
1.笔试
笔试根据岗位组织试题,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前3天未来院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业务水平、英语水平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医院将根据参加面试的人数,合理设置考场个数。每个考场设一个面试考评组,考评组由主考官、考官、计时员、记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等组成。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休息室,为各自独立的房间。
为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每个面试考点设一名纪检联络员,每个考场设一名纪检监督员。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由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9-2号,山东省立第三医院行政院区办公楼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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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2020年10月14日
原标题: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010/ab61dbbe-05c9-497d-8bba-cbe9d07b9d2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