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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唐山滦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人公告(医疗岗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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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3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滦州市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43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57人、卫生类69人、乡镇(街道)17人。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唐山人才网()、滦州市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滦州市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滦州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0年10月1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专科高校毕业生”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是指1984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是指1979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相同或相近(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视为同一专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0年10月12日。

4.面向“三支一扶”中支医人员定向招聘2人(岗位80)、支农和扶贫人员定向招聘4人(岗位81)。“三支一扶”中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指的是服务于滦州市的2009年至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中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已考取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的除外。

5.面向2019年退役安置在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2人(岗位83)。大学生退役士兵指的是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2019年退伍安置到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试用期(基层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中,如考生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9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唐山人才网()、滦州市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C}(二){C}报名和资格审查

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7:00。

3.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7:00。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需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5.开考比例:面向“三支一扶”中支医、支农和扶贫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80、81、面向退役到滦州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的岗位83不限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于2020年10月27日-10月29日登录打印《笔试准考证》。

7.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缴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缴费,防止因修改信息超过报名时间,报名不成功。同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5)报考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笔试成绩查询、证件审核、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等重要时间信息。

(6)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支付,缴费时请考生使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二维码支付。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岗位57、58“所属乡镇卫生院护理岗”、岗位70、71“滦州市人民医院护理岗”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护理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包含岗位62、63)。

2.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日9:00--11:00(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证件审核人选名单将在滦州市党建网发布,并公布《证件审核须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滦州市党建网。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证件审核

1.证件审核人选确定。滦州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数。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进入证件审核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到滦州市人社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证件审核,审原件留存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照岗位条件要求需提供材料的详细情况,请考生在证件审核环节详见滦州市党建网。

3.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9日--11月11日。

4.面试人选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2020年11月16日在滦州市党建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五)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2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7日--11月19日,登录,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3.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州市党建网发布。

4.总成绩合成与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第二天在滦州市党建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考核内容还包括资格条件的复审、人事档案的审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事档案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滦州市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递补: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依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州市市委组织部、滦州市人社局审批,市组织人社部门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

六、有关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成绩、证件审核人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州市党建网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6.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1:2020年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3:笔试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2020年10月9日

 
     

原标题:滦州市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ssydwzpw.com/web/wenjian/202010091402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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