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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德州德城区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简章(13人)

德城区人民政府 2020-06-12 17:51:07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适应我区幼教事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满足公办幼儿园教学发展需求,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六)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七)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岗位。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6月17日之前取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的,需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9:00-6月19日16:00

(2)查询时间:2020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6:00

区教体局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7日11:00-6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证明、《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020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及能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的证明。香港和澳门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面试审查时间及地点:与德城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审查同时进行,网站另行公告。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与德城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同时进行,届时将统一在(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与德城区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同,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成绩在(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资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按岗位名称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一份完整教案,进行说课(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间待遇按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34—

附件1: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xls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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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德州市德城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decheng.gov.cn/n30631877/n30697606/c5489489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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