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滨州滨城区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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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滨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滨人组发[2018]3号)及《滨城区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批准,引进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7名,充实到我区区属中学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引进范围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表》(附件1)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应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5月9日下午5:00
报名邮箱: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大学学校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材料包括:
(1)《滨城区2020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JPG格式、WORD格式)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JPG格式)。如因疫情影响导致不能盖章的,要作出说明(由本人手写,说明具体原因并签字,JPG格式),一并发送邮箱,如进入考察范围,要在考察前进行完善。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标准证件照(红、白或蓝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4)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提供的,本人要作出说明,说明具体原因并签字发送邮箱,如进入考察范围,要在考察前进行完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5)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6)教师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7)其他荣誉称号证书或奖金奖励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8)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彩色扫描件(JPG格式)。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资格审核。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评议
评议采取试讲、问答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测试。评议成绩当场公布。评议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成绩排名,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问题,同时结合档案再次核对有关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考察阶段,需报考人员提供前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评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相关问题
1、落实事业编制。
2、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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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滨城区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岗位表.xls
2020年滨城区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表.docx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4月2日
原标题:滨城区2020年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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