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40名)
受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委托,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2019年12月5日前,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招聘的司法辅助、司法行政岗位聘用人员,参加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的,不限制年龄;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在职高等学校大学及以上学历;
5.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
6.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检察院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父母、配偶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与招聘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
10.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资格条件等有关事项,可通过报名咨询电话联系。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系统技术方面问题的,可以通过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平台网址: http://sdsw.bm.cptae.com/tip。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职位,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报名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2月20日11:00至12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报名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单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单位。2025年12月26日16: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申请材料和改报其他单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名确认。招聘单位于2025年12月27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5年12月20日11︰00至12月28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组织服务费,每人5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登录报名平台,及时打印《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5.招聘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职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
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改报其他单位。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满分均为100分。
基础知识测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等。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打字速度及正确率,考试时间为15分钟。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报考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按照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占8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并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发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单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照笔试中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考察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则均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人选达不到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问题形成计划空缺的职位,从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其他有关事项
1.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djcy.gov.cn/),招聘考试时间、成绩等信息将另行发布公告。
2.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应当及时通过公布的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4.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数。
5.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必要时,招聘单位将对考试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平台网址:http://sdsw.bm.cptae.com/tip
报名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报名咨询电话:0531-51796222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sdjcy.gov.cn/
山东卓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原标题:关于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jcy.gov.cn/jwgk/ljgg/202512/t20251219_4881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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