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临沂兰山产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简章(10人)
临沂兰山产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个岗位,共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附表所述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熟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及行业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不良履职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从业年限、专业等要求,其中从业年限、年龄统计截止至2025年7月1日。
(四)专业特长突出、业绩能力出众、特别优秀者,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部分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申请: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2.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处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辞退、开除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兰山区政府网站、兰山财金集团公众号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日8:30—7月11日17:3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仅受理邮箱报名,邮箱为:lylscjhr@163.com。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将以下信息材料原件扫描件按以下序号顺序进行压缩后,以“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1)《临沂兰山产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均需扫描);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页或手机页面截图无效);
(5)取得的其他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
(6)报考承诺书;
(7)岗位列明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经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接到考试通知者,即未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即为未通过资格审核。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现有参加笔试人员作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未收到通知的即为未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设最低达标线,最低达标线为70分,低于达标线不予进入考察环节。面试顺序按当天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算最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研究确定各岗位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健康证。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
(2)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六)考察
根据面试和体检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存在个人出资办企业或在企业任董监高情况的,未在考察时完成退出及工商登记变更的,视为考察不通过。
因体检、考察人选不合格而形成的职位空缺,经研究,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察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兰山区政府网站和兰山财金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有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公司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临沂兰山产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四、聘用人员管理
(一)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日常考核管理
试用期满后每月进行绩效考核。
(三)解除聘用情形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应聘报名等阶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工作经历、学历等方面造假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转正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具体情形根据集团及各子公司内部规定确定);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聘用人员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考核不合格,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未经公司书面批准,擅自出资办企业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招聘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承担法律责任。 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未及时回复信息、未及时接听电话或查看信息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公司研究决定,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集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调整解释等。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本次招聘不在临沂市以外地点安排招聘相关工作,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临沂兰山产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话咨询:0539-7373718
附件:
附件2:报考承诺书
临沂兰山产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原标题:临沂兰山产发教育管理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yls.gov.cn/info/1668/2789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