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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枣庄滕州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4人)

滕州政法 2025-06-19 18:06:3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为充实人民调解工作力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滕州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职责

1.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共4名,具体岗位分配详见《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2.岗位职责:实行工作日在岗坐班制度,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跟进督促调解协议履行,规范整理、装订调解卷宗,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熟练操作数字化工作平台,参与其他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养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已办理退休手续、完全享受社保待遇,年龄男不超过64周岁,女不超过59周岁(截至2025年6月30日)。

4.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识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信息平台。

5.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

(2)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4)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周六周天休息);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

3.报名地点:滕州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三楼307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一年内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单,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四、聘用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聘用和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遵守《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实行一年一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不再续聘。

 2.专职人民调解员劳务报酬由交通误餐补贴、个案补贴构成。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632-5832866

 

附件:1、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计划表

          2、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2025年滕州市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2LFvB_fUWz3zrp-fMCX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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