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34人)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健康教育于一体的三级公立医院,现有东西两个院区,建筑面积11.5万平,规划床位1000张。医院是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国家专科助产士临床培训基地,国家流产后关爱培训基地,德州市妇产疾病临床研究中心,德州市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拥有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产科、妇科、儿科、中医科、超声等15个省市级妇幼保健特色专科、临床重点专科和临床精品特色专科。医院是德州市妇幼保健协会挂靠单位和其下26个专委会的主委单位,同时也是德州市医学会围产医学、计划生育学、儿童康复专委会的主委单位和德州市医师协会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儿童眼保健医师分会的主委单位。
2024年德州市政府与首都儿科研究所确定以德州市妇幼保院为平台合作共建首都儿科研究所德州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儿科研究所德州儿童医学中心建设是全市重点项目,于2025年2月23日正式揭牌运行,该中心涵盖儿内科、儿外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儿童康复、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等专业。在首都儿科研究所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的全面加持下致力于打造多个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技术先进、辐射带动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区域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需要,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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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报考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5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岗位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要求的,应聘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要求相一致。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5年5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以及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在规培基地培训经历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材料须于2025年5月6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 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https://www.dzfybj.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5月16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12日11:00-5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本科岗位(岗位代码F03-F12、岗位代码F22-F31)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只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卫生专业类内容包括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专业基础知识分为医疗医技、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护理5个类别;综合管理类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选聘资格。笔试结束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应聘人员按照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以及《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进行面试,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卫生专业类面试采用专业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综合管理类面试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参加面试的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本科岗位(岗位代码F03-F12、岗位代码F22-F31)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本科岗位(岗位代码F03-F12、岗位代码F22-F3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岗位代码F01-F02)和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F13-F21)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管理。
七、其他
(一)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4-22267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监督电话:0534-2622278 0534-2687084
附件:1.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6.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5年5月6日
原标题:2025年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dzfybj.cn/news/50/9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