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泰安新泰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网上报名入口开通
2025年泰安新泰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网上报名入口开通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8日16:00
一、引进计划和范围
1.岗位及数量
计划引进研究生100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名,详见《2025年度新泰市引进急需紧缺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2.引进范围
应聘人员须具有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25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国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参考附件2)。
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4.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3月2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7.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新泰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