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州齐河县卫健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4年齐河县卫健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规定,经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现将2024年齐河县卫健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面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专业能力面试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水平。每人备考时间不超过5分钟,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定于2024年11月9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通知书下载:请面试考生于2024年11月5日至11月9日上午7:00期间通过报名邮箱收取面试通知书,自行下载打印。
4、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面试通知书(缺一不可),按要求参加面试。未按时打印面试通知书及已打印面试通知书但未按规定时间达到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严禁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的资格复审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或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
资格复审地点:齐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政工科、齐河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政工科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
4、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有其他资格资质条件要求的,还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专人对相应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因放弃或取消体检考察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事项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和资格复审相关要求,对于违反考试纪律、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请考生随时关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或关注网站不及时造成的损失,后果自负。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面试及资格复审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参加面试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齐河县人民医院:0534-8995228、齐河县妇幼保健院:0534—5337239
齐河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原标题:2024年齐河县卫健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552226/n38238457/n38239018/n78643309/c9069129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