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2024年德州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45人报名入口
(一)网上报名(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格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容缺报名承诺书》(附件3);
4、党员身份、学生干部身份、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相应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一经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截止后,审核未通过考生将不能再修改、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数与招引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德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计划。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人才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2024年4月7日11:00至4月12日16:00)
网上报名后,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补充。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及时打印《2024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4)。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引进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引进单位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引进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三)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按照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公告通知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2024年德城区“优选计划”选调报名登记表》(须本人签字);
3、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容缺报名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6、党员身份、学生干部身份、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相应证明材料;
7、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若平均分低于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高于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若同一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经主考官确认后,对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
如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最终按照初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初试环节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进行公告。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组织部门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www.de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管理及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相应待遇取消。
五、其他
凡选调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选调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才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优选条件的,取消优选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德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4—2671861。
中共德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