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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齐河县人社局 2021-08-30 17:57:51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021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按照报考岗位分2天进行,具体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请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岗位于体检当日早晨8:00到达指定集合地点。

集合地点:齐河县中医院院内

体检人员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14天内旅居史(手机查看),必须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从医院相关规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执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体检费(每人现金300元)和黑色中性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除特殊情况经县人社局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2、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根据医院建议,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有金属材质的衣服,女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待身体条件允许时,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严格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要求,做好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来齐返齐人员管控。对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来齐返齐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重点地区来齐考生,应提前3天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行体检: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未超过37.3℃)。

异常情况处理:

1、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色但体温异常考生,将其带至医院留置观察点进行体温复检。复检确认正常的,允许进入;复检确认异常的,应到发热门诊就诊,根据检查结果由医疗和防疫工作小组综合评定后给出建议。

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黄码的考生,需落实集中医学隔离措施,待隔离结束后,再进行体检。

附件: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qh.xls

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8月30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齐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64499358/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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