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补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21年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的引进条件予以调整,公告如下:
将“(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及备案制人员或与德州市用人单位(含中省直驻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现役军人。”更改为“(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已在德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及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特此公告。
齐河县卫生健康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0日
原标题:2021年齐河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n30830436/c64183677/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