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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考察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规定,引进工作已进入考察、体检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体检时间

考察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至7月27日,各岗位具体考察时间由引进单位确定,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二、考察、体检对象

按照公告规定,每个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范围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的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见附件)由各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报考者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引进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在其他岗位未进入考察范围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中,按名次先后依次进行双向选择后考察。

三、考察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的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引进手续。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并统一组织体检。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体检在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引进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继续进行递补考察、体检。体检的其他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sz.xls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原标题:202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dezhou.gov.cn/n49554914/n49555085/c6380579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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