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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20名简章

德州中公教育 2021-06-29 16:12:3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青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的委托,定向招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辅助工作人员20名。所需人员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岗位需求进行公开招聘。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协管员(派遣用工),共20名。其中,外勤人员(工作岗位繁重,夜间工作多,限男性)16名 ;内勤人员(限女性)4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思想积极向上,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1991年6月30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3.青州市户籍,五官端正,形象好。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学历及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男性限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及法律、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女性限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及中文、档案、会计等相关专业。

6、有相关工作经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者优先。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三、不予录用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其它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上访、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以及不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工作的;

6.已有公益性岗位等其它劳动合同的;

7.体检不合格的;

8.其它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

五、招录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男女分别招录。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量化评鉴、体检与考察、聘用等步骤实施。

由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全权委托青州市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此项招聘。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7月1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范公亭路口向南100米路东青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院内二楼)。报名电话:0536-3206798。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资格证、单位工作证明等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近期 1寸免冠彩照4张,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招聘条件真实性填写《承诺书》。同时,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⑴测试形式及内容。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标准化试题,填涂答题卡,微机阅卷。

2.面试。⑴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分数相同的笔试成绩,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其中:思考时间4分钟,答题时间4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语言表达、分析问题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四)考核

本科以上学历的加2分。男性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加2分;女性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文秘、档案专业加2分。是中共党员的加2分。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加2分。

(五)应聘人员总成绩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加考核加分,合计计算总成绩。对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是否有相关工作经历、学历高低、党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之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入围人员。参加体检时,需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当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情况。

对报名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招录工作原则1个月之内完成。经考察录取后,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后,由青州市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企业标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受到依法处理的、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予录用。

六、其他

1、参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进入面试人员应交考务费每人70元。

2、最终确定人员的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3、考试成绩、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

4、相关招聘由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青州分局

2021年6月30日

本招聘由青州市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授权中公教育发布,由青州市鼎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解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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