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的补充说明
1、新提拔重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省外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未尽事宜,请关注齐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我们将及时予以说明。
真诚地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的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63364162/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