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关于《2021年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的补充说明

齐河县人民政府 2021-06-17 08:58:19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针对公告中“一、(三)不予列入回引范围的情形”中第6条“其他不符合回引条件的”说明如下:

1、新提拔重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省外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未尽事宜,请关注齐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我们将及时予以说明。

真诚地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的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358/n30830392/c63364162/content.html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备考公开课
山东公职类备考公开课
点击查看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