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济宁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1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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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要求,2021年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1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2021年4月20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最迟于考察前出具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曲阜市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4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4月20日11:00-4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
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的“部门导航”→“市卫生健康局”,选择“通知公告”专栏,点击“2021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考生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4月2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4月20日11:00-4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20日11:00-4月24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究确定后,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21年4月20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如因受疫情等政策影响不能按期取得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②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定向、委培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③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⑤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护理、检验、药学、中医不同专业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4人的,面试人数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按招聘计划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均参加且成绩有效,其考试总成绩方有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和选岗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弃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发放《2021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六、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秉公办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http://www.qufu.gov.cn/)”的“部门导航”→ “市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专栏发布,请考生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咨询电话:0537—4893417
本简章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卫生类)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卫生类)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原标题:2021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ufu.gov.cn/art/2021/4/9/art_18886_2712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