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
①背景: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基于对西方学制的认识提出了更为系统的学制设想,以《壬寅学制》为蓝本,对《壬寅学制》进行了增删修改,形成了学堂章程。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4年1月13日),清政府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也称为《癸卯学制》。
②地位:《癸卯学制》是我国近代施行的第一个学制。
③内容:
根据《癸卯学制》,整个教育仍为三段七级,整个学制长达25年,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的修业年限、入学条件、课程设置及相互衔接关系:
初等教育9年(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中等教育8年(中学堂5年、高等学堂3年)、高等教育8年(分科大学或大学选科3-4年,通儒院5年)
从一定意义上讲,该学制反映的是“中体西用”的思想。例如,在学校课程设置中,既规定了读经课程,也规定了各级各类学堂开设一定数量的西学课程,促进了西方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政治思想学说在中国的传播。
④教育目的:1906年3月,根据学部的建议,清帝下谕,正式确定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体现了“中体西用”精神,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正式颁布的教育宗旨。宗旨的前两项强调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和儒家礼教,体现了封建教育的根本性质。后三项分别与德育、体育和智育对应,但出发点都是国家本位的。“尚公”强调国家利益和公民道德,“尚武”的目的是强兵,“尚实”的目的是使国家富强。
⑤对女子教育的态度:首先介绍女子教育在学制上地位的确立。《癸卯学制》颁行后,对其批评的焦点之一,便是男子独享教育权,而将女子完全排拒于官学校门之外,这显然与男女平享教育权的世界民主潮流不符,因而亟待改进。
1907年3月8日,在慈禧太后的干预和授意下,学部颁行《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使女子教育首次在学制上占领地位,从而冲破了中国数千年来学校教育的“女禁”。
《女子小学堂章程》规定,女子小学以单设为原则,不得男女合校。女子小学堂也分初等、高等二级,修业年限各为4年,较男子小学堂减少了1年:女子小学的课程中,增加了“女红”一门,并一律规定,就读于女学者严禁缠足。女子小学的堂长、教习,均须以女性担任为原则。该章程的内容重心,为各门课程的“要旨程度”和“教授时刻”所规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女子师范学校也以单设为原则,不得男女合校。初办时,可暂于省城及府城筹设一所。其后,则限定每州、县必设一所;修业年限为4年,较男子师范学校减少了1年;女子师范课程中,专设“家事”、“裁缝”和“手艺”三门课程;入女学时已编足者,须劝令其逐渐解除。每校均须附设女子小学堂和蒙养院各一所,以便师范生实习。女子师范毕业生的服务期限,规定为3年。该章程的内容重心,也为各门课程的“要旨程度”和“教授时刻”所规定。
这两份章程的颁行,无疑表征了中国教育的重大进展。但是,修业年限的减少,说明对女子教育依然相对轻视尤其是对“女德”的反复强调,诸如服从父母、夫婿,不准参加公共集会,不得赴会表演,长衫必须过膝等规定,也依旧透露出陈腐的气息。
⑥义务教育:初等小学堂为强迫教育,首次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的思想观念,并把义务教育和强迫教育视为同义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