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的评价观,有何不同?
新课改所倡导的评价是发展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的基本内涵包括:
1.评价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发展
关注教师、学生、学校和课程发展中的需要,突出评价的激励与调控功能,激发其内在发展动力,促进其不断进步,实现自身价值。能够关注学生未来的发展。
2.体现最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趋势
关注人的发展,强调评价的民主化和人性化的发展,重视被评价者的主体性和评价对个体发展的建构作用。如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
3.评价内容的综合化
重视知识以外的综合素质的发展,尤其是创新、探究、合作与实践等能力的发展,以适应人才发展的多样化要求。不仅仅关注学生知识的掌握情况,还关注学生的能力的发展,综合素质的提高。如案例中教师只关注成绩,不关注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即可说评价内容单一。
4.评价标准分层化
关注被评价者之间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同需求,促进其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和发展的独特性。学生评价在一致的基本要求和统一标准下,应当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因人施评,分层要求、分类推进,并要进行反映每个学生各自特点的典型特色评价,对优等生、中等生、后进生区别对待。
5.评价方式多样化
将量化评价方法和质性评价方法相结合,适应综合评价的需要,丰富评价与考试的方法。如成长记录袋、学习日志、情景测验、行为观察等,追求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传统的评价通过考试关注学生的成绩,是一种量化评价。新课改倡导不仅通过成绩评价学生,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操行评定,谈话等方式进行评价。
6.评价主体多元化
从单向转向多向,强调被评价者成为评价主体的一员,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管理者、社区和专家等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制度,以多渠道的反馈信息促进被评价者的发展。例如案例中只有老师评价,即评价主体单一;反之不仅老师评价、学生可以自评、互评等,评价主体多元化。
7.关注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