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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中级会计经济法考点归纳: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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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分期付款VS所有权保留条款
|
分期付款买卖 |
所有权保留条款 |
适用范围 |
动产、不动产 |
动产 |
所有权转移 |
交付 |
完成约定条件 |
风险转移 |
交付 |
交付 |
取回事由 |
迟延付款比例达总价款的1/5 |
未按约定付款、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无权处分 |
取回方式 |
解除合同 |
直接取回 |
取回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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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价款达75%以上 |
第三人善意取得 |
今天的备考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你学到了吗?希望大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