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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州临邑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9名简章

临邑县人民政府 2020-07-21 10:08:05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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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医院人才实力,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9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院党委、院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39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传染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7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四)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五)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3、临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备案制人员不得报考;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本次招聘中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27日之前取得。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 - 7月31日17︰00。

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的扫描版打包发送至进行网络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1)《临邑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招聘期内)原件;

(3)国家承认的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交有效期内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临邑县人民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4)医师执业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原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1张;

(5)个人简历(纸质)一份(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演变、专业方向);

(6)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

2、其他注意事项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等证件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以上证件最迟必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非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证件须2020年7月27日前取得。

择业期(2018届、2019届毕业)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医院成立由本院纪检、人事、医务部、护理部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审查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本科岗位最终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予以公示,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研究生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或无人报考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本科岗位笔试加面试,研究生岗位只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临邑县人民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适时确定,将提前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二)面试

本科岗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逾期未能提交或提交不完整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提交时间请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信息。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分别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划定60分的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信息。

面试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抽签开始时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本科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研究生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本科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研究生岗位: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一方(或双方)提出复检的,临邑县人民医院安排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即为最后结论,复检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向临邑县人民医院书面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和考察及之后环节均暂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的时间为准。

(二)考察

考察由临邑县人民医院组织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成员至少2人,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意见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及临邑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公示人员在公示期内因举报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发布之前,考生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公立医院备案工作程序进行备案和聘用。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纪律和监督

临邑县人民医院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临邑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积极配合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临邑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临邑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临邑县卫生健康局)

网 址: 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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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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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临邑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 临邑县人民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3 临邑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 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附件5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山东省临邑县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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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邑县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nyixian.gov.cn/n30164361/n30165152/n30295960/c5675523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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