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陵城招聘1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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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决定面向高校院所引进一批事业单位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范围
计划引进高学历人才10名,具体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不占用引进计划名额。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学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限一流学科专业),2020年QS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以上学历均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学历。
4、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经就业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手续。
5、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在26周岁以下(1993年4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
(7)未经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的领导下,由陵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引进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陵城区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无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不提供)等材料扫描件,报送陵城区人社局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8日(18:00截止)。
报名人数与招引计划原则上不低于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比例。
(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通过网站公告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资格复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只进行面试,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否则不可进入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以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参加面试人员据实报销最高1000元往返路费交通补贴(按照火车硬卧或动车组列车二等座标准)。
(四)考察
考察通过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无异议的,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计划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引进人选。在陵城区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考虑个人意愿和编制空缺情况,选派到相关区直事业单位,由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优惠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编制待遇
引进人才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博士学历享受正科级待遇,硕士学历享受副科级待遇。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调任登记。
(二)生活保障
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并给予博士研究生3年内3000元/月人才生活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3年内2000元/月人才生活补贴,给予本科毕业生3年内1000元/月人才生活补贴。享受陵城区“人才绿卡”服务,在人才公寓、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限
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五、其他
报名人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引进工作全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才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次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附件:《陵城区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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